(一)“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组织家庭农场生产。农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分级收购,再由公司加工销售。家庭农场依托合作社,建立利益与企业的联结机制。一方面,加强了家庭农场与企业的议价地位,有效约束了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保障了家庭农场农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协同生产监管和集中收购,保证公司对加工原材料的保质保量需求。
例如,浙江省海盐县20家家庭农场联合成立的万豪蔬菜合作社,在生产前与当地一家食品公司签订蔬菜购销合同,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管理、培训等专业服务。生产。生产结束后,公司以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全县67%的家庭农场以“订单农业”形式开展生产农业合作社成,52%的订单通过合作社获得。
(2)“家庭农场+合作社+超市”模式。
家庭农场对生产过程负责,合作社统一品牌和标准化生产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确保超市货源稳定供应。该模式将订单农业与现代企业经营有机结合,缩短了农产品采购供应周期,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和物流成本,保证了农产品的新鲜和安全,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适用于大规模化、标准化农业。适用于蔬菜、水果等高产农产品。
例如,山东省青州市21家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社,与17家连锁超市签约,常年向超市供应高端盒装礼品蔬菜农业合作社成,涉及果蔬品种20多个。种植高端品牌蔬菜的农民得到了高额补贴的实惠。
(三)“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模式。
在“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模式下,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家庭农场联合成立合作社,合作社进入城市社区、街道直销农产品,或合作社与学校、企业食堂、餐饮企业、直销展会。货物合同。这种模式改变了“采购商-大经销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传统销售模式,缩短了“田头”到“柜台”的距离,缓解了市民和农民的“买菜难”。 “农民难卖菜难”。
例如,在浙江省宁波市,近10家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社开设了农产品直营店,价格比超市、菜市场便宜20%至30%。
(4)“家庭农场+合作社+合作社自营加工企业”模式。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联手发展,建立自己的加工企业,销售和加工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这种模式以合作社为龙头,进行产业化经营,对农业产业链各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它是四种产业化管理模式中集成度最高的模式。合作社内部官僚化管理组织取代产品交易市场,增强了组织的稳定性和协作性,内部成员利益高度一致,各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清晰,实现了剩余索取权和利益的统一。剩余控制权。家庭农场不仅可以分享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收入,还可以直接分享农业垂直产业整合后的农产品增值加工收入。但实现这一模式的前提和条件是,合作社必须具备规范的治理机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如果你是新农民,在农场或家庭农场工作,我建议你去中国家庭农场(农场)与合作社发展大会。大会设有生鲜农产品品牌推广专题。
针对中国家庭农场、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大会将举办丰富多彩的针对性活动,包括展览展示、发展大会、专题论坛、社区对接、人物评选、美食品鉴和产品评选等。一系列互动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