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几大类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一类。中央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强调要重点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模式,让合作社更加兴旺发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联合起来,实行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过去,农户单一弱小,入市组织化程度低,存在“做不了”或“做不好”的问题。如今,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组织小农户成组入市,帮助小农户克服分散经营的弊端,为农村基本经营体制注入生机和活力。
目前,全国有220万多个农民合作社,1万多个农民合作社协会农业合作社成,6680万多名合作社社员。业务从中产环节不断向产前农资供应和产后流通加工延伸农业合作社成,向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但从总体上看,合作社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面临着经营不够规范、利益衔接不够、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还存在人才短缺、资金短缺等困难。
发展合作社,要坚持以服务社员为根本,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让农民在参加合作社过程中获得更多收益。在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总量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要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重点,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发挥服务农民、助农、富农的作用。总之,坚持“姓农为农”定位,推动合作社发展从注重数量增长转向注重质量提升。(乔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