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通知
国办发[201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科学院、国防科技工业局、高院、高检、总装备《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获国家批复理事会,现转发给您。请认真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 年 12 月 10 日
(此作品公开发表)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行动计划(2014-2020)
中宣部 知识产权局 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
中国科学院法制办国防科工局高院高检总装备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新进展,成果,基本实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第一阶段政策的五年目标,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认真规划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完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着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着提高。知识产权数量进一步增加,结构显着优化,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优良植物新品种显着增加。形成一批拥有国外专利布局、世界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着增强。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显着提高,知识产权投融资额显着增加,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显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迅速,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明显改善。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备,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率和市场监管水平显着提高。重复侵权、集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得到有效惩处,知识产权犯罪分子得到有效震慑,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着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显着提高,审查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实现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过硬。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着增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2014-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主要预期指标
指数
2013年
2015年
2020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4个
6个
14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提交的专利申请件数(万件)
2.2
3.0
7.5
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年)
5.8
6.4
9.0
作品著作权登记件数(万件)
84.5
90后
10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万件)
16.4
17.2
20
全国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万亿元)
0.8
1.0
2.0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亿元)
687.5
750
1800
专有权使用费和许可费出口收入(亿美元)
13.6
20
80
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
18
20
20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65
70
80
发明专利申请平均实质审查周期(月)
22.3
21.7
20.2
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月)
10
9
9
二、主要行动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更加注重知识产权提质增效,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创新,推动产业提质增效。针对产业集聚区、产业和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开展专利布局,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构建专利储备,支撑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专利协同运用,推进专利联盟建设,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国家专利运营和产业化服务平台。建立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完善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申请制度,形成资源聚集、流通活跃的专利交易市场体系,促进专利运营业态健康发展。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发展报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构建优势互补、协调一致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在产业集群内实施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构建产业竞争优势。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建设,建立一批版权交易平台,活跃文化创意产品传播,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创造和申请,推动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支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向植物新品种权转化。以知识产权共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提高知识产权指标在农业科技评价中的权重。提高农机研发水平,加强农机专利布局,形成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加强农机专利布局,形成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加强农机专利布局,形成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集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引导鼓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重点支持。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增加知识产权保险种类,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试点范围,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复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权案件信息的意见《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试行)》(国发〔2014〕6号),扎实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同时促进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案件信息公开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报告范围,加强考核。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向征信机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跨区域、规模大、有社会反响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协作、侵权认定咨询和纠纷快速调解。加强大型商业场所和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商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和落实验收制度,探索加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知识产权监管。加强视听节目、文学作品、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开展国内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探索加强货物生产、加工、转运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监管,创新适时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依法开展境内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推进软件正版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巩固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软件资产管理、预算、审计监督、年检报告、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查处工作,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坚持攻防结合,逐步将专项打击纳入常态化执法轨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力度。依法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加大罚款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按照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规划,为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和调处工作。探索以公证形式保全知识产权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对证明在先使用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保全证据的公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业调解机制,培育一批社会调解组织,培养一批专业人才。调解员。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计划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计划完成后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在中央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在中央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在中央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中央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中央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审查。完善审查制度,加强审查管理,优化审查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制度,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建立商标审查绿色通道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快速通道。在相关考核评价中突出专利质量导向,加大专利质量指标评价权重。加强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提高专利审查标准。加强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加大对低质量专利申请的查处力度。优化专利审查方式,稳步推进专利审查协同中心建设,提升专利审查能力。优化商标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商标评审协作机制,完善商标评审标准,提高商标评审质量和效率。提高植物新品种试验能力,完善植物新品种权审查制度。
——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开展重大产业规划和重大政府投资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定出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指南,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审查服务能力。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审查程序。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体系,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和评价方法,完善会计准则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定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规范,
——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组织管理,加快国防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国防科研、生产、装备采购等各个环节。规范国防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推动军民高新技术融合领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完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体系,
(四)扩大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公平公正地保护知识产权,平等对待和保护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巩固和发展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多双边知识产权交流。提高承接国际专利审查业务的能力,建设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加强专利审查国际合作,提升我国专利审查业务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驻外使领馆知识产权工作,跟踪研究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推进海关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完善涉外贸易知识产权制度。跟踪各贸易领域知识产权谈判进展,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平贸易的知识产权规则。落实对外贸易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研究建立国内进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进口产品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等进口贸易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支持企业“走出去”。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目的地和外商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协同,在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探索设立公益性、市场化专利运营公司。加大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帮助企业在当地及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3.基础工程
(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项目。推动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民俗学、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基础信息共享。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价向公众开放,基础检索工具免费供公众使用,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便利性。引导相关行业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鼓励社会组织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二)知识产权调查统计项目。开展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全面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状况。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范围,统一指标,将知识产权内容反映在新修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
(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推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艺创作人员、教师等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若干所。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和提高全民科学素养。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急需的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深入实施百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建立面向社会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知识产权局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顺畅运转的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研究,提出知识战略目标,产权强国建设的思路和举措,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实施本行动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范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联席会议要加强对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组织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知识产权局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监督指导。
(三)加强金融支持。中央财政通过有关部门部门预算渠道安排资金,支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财政资金和支持国家产业发展的资金向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和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
(四)完善法律法规。推动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及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适时做好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和地理标志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研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规范性文件。